使用技術(shù)和使用方法:
作物 | 防治對象 | 制劑用藥量 | 施藥方法 |
棉花 | 脫葉 | 450-600/公頃, | 30-40克/畝 | 噴霧 |
當棉桃開裂70%,每畝用本品30-40克,對水30-40公斤全株噴霧,10天開始落葉,吐絮增加,15天達到高峰。施藥時應(yīng)周到均勻,勿重噴或漏噴,大風天切勿施藥。
產(chǎn)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是一種植物生長調(diào)節(jié)劑,在棉花種植上作落葉劑使用。被棉株葉片吸收后,可及早促使葉柄與莖之間的分離組織自然形成而落葉,有利于機械收棉花并可使棉花收獲提前10天左右,有助于提高棉花品級。
注意事項:
1、本品每季最多使用一次。
2、本品是一種接觸型脫葉劑,因此施藥時應(yīng)注意對棉花植株各部位的葉片均勻噴霧,使植株各部分葉片充分著藥,以達到預(yù)期的脫葉效果。
3、準確稱量加水少量攪拌配成母液倒入少量稀釋液中搖勻,再加足量水攪拌均勻后噴霧。
4、施藥時不宜早于棉桃開裂60%,以免影響產(chǎn)量和質(zhì)量;
5、注意施藥期間的氣溫變化,用藥后3-5天內(nèi)日最低氣溫不低于12℃,有利于藥效的充分發(fā)揮,一定要避開強降溫期。施藥后兩天內(nèi)降 雨會影響藥效。
6、施藥時注意藥液不要飄移到其它的農(nóng)作物上,以免產(chǎn)生藥害。開花植物花期禁用。
7、施藥人員打藥時必須戴防毒口罩,眼鏡,穿長袖上衣、長褲和鞋、襪。在操作時禁止吸煙、喝水、吃東西,不能用手擦嘴、臉、眼睛,絕對不準互相噴射打鬧。工作后喝水、抽煙、吃東西之前要用肥皂徹底清洗手、臉和漱口。有條件的應(yīng)洗澡。被農(nóng)藥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時換洗。
8、孕婦及哺乳期婦女避免接觸本品。
9、剩余的藥液和清洗施藥用具的水,不要倒入田間河流等水源。用過的容器應(yīng)妥善處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禁止在河塘等水體清洗施藥器具。
中毒急救:
1、中毒癥狀:藥對眼、皮膚、粘膜有刺激作用,一般不會引起全身中毒。
2、急救治療:無解毒劑。如誤食,不要催吐,應(yīng)使病人靜臥勿動,請醫(yī)生對癥治療。
貯存和運輸:
1、本品貯存于陰涼、干燥處,不得與食物、種子、飼料及易燃、易爆等物品混放,且存放于兒童及無關(guān)人員接觸不到的地方。
2、運輸時必須嚴防潮濕和日曬,不得與食物、種子、飼料混放,運輸確保不損壞、不傾倒,防高溫、雨淋,用專用車輛運輸;避免與皮膚、眼睛接觸;用過的容器應(yīng)妥善處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
凈含量(重量):30克。